关于“法外有情”的名言警句,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法律与情感的平衡
1.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2.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曾子
3. “法网柔情,亦能通人情。”——
二、特殊情境中的法律智慧
1. 交警在确认小商贩超速是救人行为后,未予处罚并表扬其勇气;
2. 孟德斯鸠以“民法慈母般的眼神”比喻法律对个体的关怀。
三、司法实践中的柔性原则
1. 判案需结合犯罪动机与社会实际,体现悲悯与怜悯;
2. “法亦含情,常存慈爱之心。”——
四、社会层面的法理观
1. 康德:头顶星空与内心道德法则是更崇高的准则;
2. 郭道晖:法律真谛在于认识到自由与平等的相对性。
注:需注意,虽然部分表述如“法外开恩”等在特定语境下被提及,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而是对司法实践中情感因素的描述。法律体系仍以依法办事为核心,但人文关怀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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