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中的综合鉴定栏填写主体需根据学历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本科毕业生
综合鉴定栏 由所在专业的 系主任或系委员会
填写。该栏是毕业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需对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表现等作出全面客观评价。
其他相关栏位
- 自我小结: 学生本人撰写; - 班级意见
- 学院意见:由学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名;
- 学校意见:由班主任起草,经学校审核后统一盖章。
二、研究生毕业生
综合鉴定栏 由 辅导员
填写。该栏需结合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进行评价。
其他相关栏位
- 班组鉴定: 由辅导员指导下,学生所在班组综合评价后填写; - 联合培养单位意见
三、注意事项
填写要求:所有栏位需客观真实,避免仅写“同意”等敷衍内容。若对评价有异议,可在学院意见栏提出具体说明;
时间规范:部分栏位有明确填写时间要求,如毕业时间统一填入。
建议毕业生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辅导员,确保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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