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适度性原则:
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是适度的、有节制的,不应该过度或过于频繁。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频率。
客观性原则:
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是客观公正的,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带有主观臆断或偏见。要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避免使用攻击性语言或侮辱性言辞。
平等性原则:
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和讨论,不能存在歧视或不公平的情况。要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建设性原则: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应该注重建设性和改进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方法。
实事求是原则:
无论是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党性、与人为善、给人自尊。批评要实事求是、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切忌从个人恩怨、得失、利害、亲疏出发看事待人。
具体到人原则:
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具体到人和事。只有具体才能深入且有针对性,才有说服力和教育力。
辩证分析原则:
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坚持“两点论”。一个同志有缺点错误,应该全面、历史地评价,引导他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激励他克服缺点和错误。
真挚待人原则: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性,克服私心杂念,用真挚的关心去帮助同志医治“疾病”,获得新生。不能被个人恩怨所左右;不能凭空捏造,搬弄是非;不能心口不一,当面不说,背后乱说。
以理服人原则:
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原则,让批评与被批评者处于平等地位,让下级有机会,有保障地对上级的错误提出批评。同时,要尊重被批评者的人格尊严;要保证被批评者的话语权,用道理解决矛盾,使人心悦诚服。
把握适度原则:
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把握好尺度。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尺度不宜过大或过小,要适可而止。
目标原则:
批评要有针对性,自我批评也要有的放矢。不能讲空话、放空炮;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漫无边际,隔靴搔痒;不能无限上纲,小题大作;不能被个别人利用,作为发怨气、泻私愤、污蔑、诽谤、报复和打击他人的手段。
主动原则:
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积极主动。批评不能当旁观者、局外人;不能嘲笑他人,更不能幸灾乐祸;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接受批评也要主动,要把批评当作改进工作、修正缺点的“催化剂”,主动、虚心地接受,闻过则喜。
公开原则:
公开作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光明磊落、坦荡无私的表现,也是对自己、对同志、对组织负责任的态度。当面批评,当面指出同志们的问题和错误,表明自己的观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艺术原则:
虽然这个原则在提供的文档中提及的次数较少,但在实际应用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也需要一定的艺术性,以便更好地沟通和解决问题。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框架,旨在通过合理、客观、建设性的方式,促进个人和组织的成长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