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广告的时长,根据相关规范和实际应用情况,主要分为以下要点:
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时长要求
比例要求 广播电台每日在11:00-13:00、电视台在19:00-21:00这两个黄金时段,公益广告播出时长需不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例如,若某时段商业广告总时长为1小时(60分钟),则公益广告需播出至少1.8分钟。
每日最低次数
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次数不得少于4次。 例如,一档1小时的节目,若按3%比例计算公益广告时长为1.8分钟,则至少需安排4次广告,总时长需满足1.8分钟/次 * 4次/日 = 7.2分钟。
二、其他相关说明
播出时间灵活性: 公益广告可在节目空闲时段灵活安排,不受具体时段限制。 历史数据参考
三、特殊说明
动画公益广告:制作周期可缩短至5-7天,但时长仍需符合上述比例要求。
其他媒介:互联网站等新媒体平台需按商业广告3%的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综上,公益广告的时长以占商业广告时长的3%为基本标准,并结合具体时段和播出频次进行实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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