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分类方式有多种维度,其中按功能划分是常见且基础的一种方法。根据这一划分标准,媒体可分为以下五大类:
一、感觉媒体(Perception Media)
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产生直接感知的媒体。例如:
视觉媒体:图像、视频
听觉媒体:声音、音乐
触觉媒体:触觉反馈设备(如游戏手柄)
嗅觉媒体:气味传播(如香水、食物气味)
二、表示媒体(Representation Media)
用于传输感觉媒体的中介媒体,即数据的编码形式。包括:
编码方式:文本编码(如ASCII、UTF-8)、图像编码(如JPEG、PNG)、声音编码(如MP3、AAC)
符号系统:条形码、二维码等
三、表现媒体(Presentation Media)
实现电信号与感觉媒体转换的媒体,即输入/输出设备。例如:
输入设备:键盘、鼠标、扫描仪、话筒
输出设备:显示器、打印机、喇叭
四、存储媒体(Storage Media)
用于长期保存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包括:
硬盘、U盘、光盘:数字数据存储
胶卷、磁带:传统影像存储
五、传输媒体(Transmission Media)
数据传输的物理通道。分为:
导向传输媒体:有线介质(如电缆、光纤)
非导向传输媒体:无线介质(如Wi-Fi、蓝牙)
补充说明
按传播方式分:传统媒体(报纸、电视)与新兴媒体(互联网、社交媒体)
按所有权分:国有媒体、民营媒体、外资媒体
按地区分:国内媒体、国际媒体
以上分类方式各有侧重,功能分类更侧重媒体在信息处理链中的角色,而其他分类方式则从传播特性、所有权等不同角度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