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德斯鸠的法制格言,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1.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而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2.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二、政治体制与权力制约
1. “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2. “对一个人的不公,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因为对一个人的不公,所显示出来的是制度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用来对待所有人。”
三、人性与制度
1.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倾向;任何专制的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
2. “品德,应该高尚些;处世,应该坦率些;举止,应该礼貌些。”
四、其他格言
1. “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到人家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2. “如果你仅仅想要幸福,这一点也不难;难的是我们总期望比别人幸福。”
注:孟德斯鸠的法治理念强调法律至高无上、权力制衡与美德的重要性,其思想对现代法治体系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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