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雪争春》的历史背景是 1925-1926年间的中国革命运动,具体包括“五卅”惨案与“三·一八”惨案。段祺瑞当局对无辜生灵的涂炭,引起了诗人徐志摩的“愤慨”和“悲切”,为纪念“三·一八”,他创作了这首诗。诗中隐喻了一个十三岁的儿童惨遭杀害的事件,揭露了北洋军阀屠戮无辜平民的罪行。同时,《梅雪争春》的创作背景也与鲁迅的《纪念刘和珍君》相联系,共同谴责了这一血案。
诗中“梅雪争春”引自南宋诗人卢梅坡的七言绝句《雪梅》,原诗为:“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首诗表面上是在写雪和梅的争春,实际上表达了人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要有自知之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是正理等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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