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需要参加民主评议,但存在以下限制和注意事项:
一、参与资格与权利
基本权利 预备党员享有与正式党员相同的民主评议权利,包括自我评价、党员互评和接受民主测评,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评优限制
根据《党章》和党内规定,预备党员 不宜评为优秀党员,且不参与优秀党员的评选(优秀党员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仅限正式党员)。
二、评议内容与流程
评议内容
预备党员的评议内容与正式党员一致,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组织纪律等方面。
测评方式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员对照优秀党员标准进行评价,预备党员的测评结果仅作为党组织考察的参考。
三、表彰与处理差异
表彰措施
对表现突出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可给予口头表扬、推荐先进称号或宣传其事迹,但不得授予“优秀党员”称号。
问题处理
若预备党员未达到党员标准,党组织可进行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但不得直接劝其退党。
四、其他注意事项
测评表填写: 预备党员需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但自身不参与等级评定。 人数统计
综上,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评价促进其成长,同时明确其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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