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试用期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招录对象需如实反映本人有无疾病史、残疾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体能要求
具备良好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性等身体素质。
能适应在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中进行灭火战斗的需要。
具备良好的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能在严寒、酷暑以及风、雨、雪等气候条件下进行灭火战斗。
具备勇敢顽强、雷厉风行、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过硬战斗作风。
技能要求
熟练掌握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历史与现状,明确消防的发展趋势。
熟悉物质燃烧知识,化学危险品性质;懂得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的性能与用途。
依据消防员各自不同的职责,练就过硬的消防业务技术,包括着装、铺设水带、各种灭火剂的喷射、登高、破拆、佩戴呼吸器、结绳、救人与自救等基础项目的操作使用。
了解掌握灭火战术原则,灭火基本战术方法,各类火灾的规律、特点和扑救的基本对策。
心理素质要求
在灭火及灾害救助中,消防人员将承受空前沉重的心理负荷,因此在心理上必须具备勇敢、大胆、坚定、顽强、沉着、果敢机智、坚韧不拔等心理素质。
业务知识和技能
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
通过考核,包括业务技能、体能、政治素质等方面。
其他要求
身高要求:男性不低于1.65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体重标准: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性不超过20%。
视力、听力、心脏功能需良好。
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
具备一定的救援技能,如高楼救援、山岳救援、水域救援等。
熟悉消防战术、战法,具备一定的指挥和协调能力。
建议:
消防员在试用期内应重点加强体能训练和消防业务技能的学习,确保在考核中能够全面达标。
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应对灭火及灾害救助中的各种压力。
认真学习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发展趋势和战术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