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这个词最早见于 魏晋时期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言语》。在这个古籍中,“生意”被解释为“以陌生人的意愿为依托,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物品或服务,而从中获得利益”。这个解释与现代的“生意”一词意义相近,都涉及到为满足他人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从而获取经济回报。
从易经八卦的角度分析,“生意”的“意”由“立”和“心”组成,其中“立”表示站立和行动,“心”表示初心或意愿。这个“心”在初爻的位置,所以叫“初心”。因此,“生意”也可以理解为按照自己的初心去行动和说话,这样才叫“意”。
综上所述,“生意”这个词的起源和意义都与满足他人的需求、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以及获取经济回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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