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居住地变化等原因,长期无法参加原党组织活动的党员群体。其概念需要从组织关系、活动参与度和管理要求三个维度综合理解:
一、核心定义
组织关系未转移 流动党员通常因外出务工、经商、学习、生活等原因,其正式组织关系未迁出原单位或未转入新单位。
长期无法参加活动
由于上述原因,流动党员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参与原党组织的会议、学习等活动。关于“较长时间”的界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但普遍以3个月或6个月以上为参考标准。
二、管理要求
登记与报告制度
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需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进行流动党员登记,并定期报告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组织关系转接
若流动党员在流入地找到工作单位,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未转移的党员需由流出地或流入地党组织出具党员信息记录。
参与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需服从居住地党组织的管理,保持与原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并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的活动。
三、特殊说明
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情况: 部分党员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或个人原因,组织关系仍空挂原党组织,需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后纳入流动党员管理。 管理主体
四、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临时党员:因短期任务或项目临时加入党组织的党员,与流动党员的长期性、组织关系未转移特点不同。
挂职党员:在挂职期间仍保留原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属于流动党员范畴。
综上,社区流动党员的管理需以党员组织关系是否转移、是否长期无法参加原组织活动为核心判断标准,同时结合实际操作规范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