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教育史中的人性论观点及教育作用论如下:
儒家思想
孔子:提出“性相近,习相远也”。他认为人的天性是接近的,后天教育非常重要,可以使人变得千差万别。这一观点为“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奠定了基础。
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性有四个善端:仁义礼智。教育的作用在于扩充善性,培养自己的善性。
荀子:提出“性恶论”,认为人的天性是恶的,这种恶的天性导致了不良社会风气。因此,教育应当“化性起伪”,改变人不良的先天本性,强调后天的良好因素的影响。
道家思想
道家:认为人性本自然,教育应顺应人的自然本性,达到与天地万物和谐共存的状态。
法家及其他学派
法家:从不同角度对人性进行了探讨,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严刑峻法来约束和改造。
董仲舒
性三品说:董仲舒认为人性有三品:“圣人之性”、“斗筲之性”和“中民之性”。“圣人之性”之人天赋“过善”之性,不需要教育;“斗筲之性”之人品性与行为倾向为叛逆奸邪,无法导之以礼,只能通其“禁、防、诛、讨”;“中民之性”之人是教育的主要对象,需要通过教育向善。
王充
人性三分的观点:王充认为人性有善恶之分,其原因在于禀赋的不同,禀气的厚薄决定人性的善恶。教育与环境对人性发展有重要作用,人性善恶关键在于教育,教育可以改造人性。
韩愈
人性包括性和情:韩愈认为人性中除了性以外,还有情,性是先天具有的(内容是仁、礼、信、义、智等五德)。教育对不同的人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圣人能够自觉控制自己的感情欲望,注定要向善的方向发展。斗筲之人的感情欲望强烈而很难进行自我节制,注定要向恶的方向发展,只有用刑罚制止他们作恶,具有“中民之性”的人是教育的主要对象。
建议
教育对象的多样性:中国古代教育史中的人性论强调了教育对象的多样性,认为不同人性的人需要不同的教育方法和内容。
教育的道德功能: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法家,都认识到教育在培养道德品质、改善社会风气方面的重要作用。
教育的普及与平等:孔子的“有教无类”观念为教育普及和平等提供了理论基础,尽管现实中教育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
教育的内容与方法:根据人性的善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也应有所区别,以更好地引导人们向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