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十二条戒条如下:
敬:
无事时心在腔子里,应事时专一不杂。清明在躬,如日之升。
静坐:
每日不拘何时,静坐四刻,体验来复之仁心。正位凝命,如鼎之镇。
早起:
黎明即起,醒后勿沾恋。
读书不二:
一书未完,不看他书。东翻西阅,徒徇外为人。每日以十叶(应为“页”)为率。
读史:
丙申年购《廿三史》,大人曰:“尔借钱买书,吾不惜极力为尔弥缝,尔能圈点一遍,则不负我矣。”嗣后每日圈点十叶(应为“页”),间断不孝。
谨言:
刻刻留心,第一工夫。
养气:
气藏丹田,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保身:
节劳,节欲,节饮食。
日知所亡:
每日读书记录心得语,有求深意是徇人。
月无忘所能:
每月作诗文数首,以验积理之多寡,养气之盛否。不可一味耽着,最易溺心丧志。
作字:
饭后作字半小时。凡笔墨应酬,当作自己功课。凡事不留待明日,愈积愈难清。
夜不出门:
旷功疲神,切戒切戒。
这些戒条涵盖了修身、读书、养性、保身等多个方面,体现了曾国藩对自身修养和日常行为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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