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设户外广告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罚款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个人非经营性行为的罚款不超过200元。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立柱广告、支架式广告、电子显示屏广告和墙体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1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实行按日计罚,每日罚款1万元,计罚期间自城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城管部门查验确已拆除之日止。
责令改正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应当责令改正。
限期拆除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执法队员会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没收违法所得
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建议
农村私设户外广告的行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确保户外广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相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同时,广告主应自觉遵守规定,提前办理登记手续,确保广告设置的合法合规。